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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2014-04-21访问次数:645编辑:来源: [ ]

34,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传来喜讯,新洋丰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新洋丰自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来,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确保行业领先地位。2011年新洋丰与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共同组建“新洋丰—中国农大新型肥料研发中心”,联手打造全国测土配方施肥示范网络,推行科学用肥的种植模式,引导行业发展和全国种植业的用肥革命;按总体规划,由中国农业大学牵头,组织全国农业专家,用35年时间,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土壤检测数据、耕作制度、灌溉条件、气候特点等综合因素,推出能满足全国作物区域种植需求的30个专用肥大配方。校企联手打造全国测土配方施肥示范网络,专家具有权威性,示范区域及作物具有代表性,示范效果具有显著性等特点,在全国形成了广泛的影响。三年来,设计配方73个,能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配方肥的应用效果十分显著,总平均增产8.6-10.9%,氮肥增效32.6-36.8%;指导培训基层业务员、经销商、农民共计31448人次,发放资料8.5万份,形成了很广泛的指导作用和深远的影响;新洋丰先后在2012年农业部农企合作签约会议和2013年农业部整建制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会议上代表全国企业发言,宣传配方肥网络的成果,奠定了新洋丰在全国配方肥领域的影响力。

 

2012年,新洋丰与国内磷化工技术研发处于领先地位的四川大学合作共建“磷化工技术研究中心”,专心致力于磷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和推广,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目前新洋丰有30多项高新技术获得国家专利,开发40多项新产品和新技术,提升了竞争力。其中的“硫磺制酸低温位余热综合利用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计划,该装置正常开车年均可产蒸汽10万多吨,节约标准煤1.8万余吨;“硫精砂制酸尾气脱硫项目”,通过技术研究和改造后,尾气排放中的二氧化硫浓度控制在400毫克/立方米内,低于国家标准,同时消化处理合成氨生产线的部分稀氨水,获得副产品硫酸铵。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后进行复审。新洋丰于2010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3年到期后,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材料申请复审。

 

经新洋丰申报,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审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认,确认新洋丰通过了201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了201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可享受财政、税收、金融、贸易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汪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