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网站日前发布《无机磷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拟收紧多项无机磷化工业的污水、废气排放标准。与主要国家和现行磷化工企业废气、废水排放标准相比,征求意见稿中大量指标严于国际标准和现行标准,仅有少量针对现有企业的排放指标宽于现行部分国家标准。其中,新建企业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磷酸及多聚磷酸、脱氟磷酸钙类产品氟化物排放标准等,都严于现行标准。一些新指标只有现行标准限值的一半,个别指标甚至不足现行标准数值的十分之一。以颗粒物为例,新建企业排放标准为每立方米10毫克-50毫克,显著低于现有大气排放标准中的每立方米12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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