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农资企业要在行业经营主体间实现联合与联动才能实现增值。这是6月20~22日在山东临沂召开的2014第二届现代农业(农资)产业创新模式南北对话高峰论坛传递出的信息。与会专家认为,未来农资企业与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成为利益共同体,只有建立分享机制,才能觅得发展蓝海。
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贺军伟认为,中国已进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时代,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力军。这意味着农资企业的服务对象发生变化,市场需求也在发生变化。据介绍,截至今年3月,全国家庭农场超过87万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超过105万家,入社农户8000多万户,占农户总数的30%以上;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33.4万个,辐射带动农户1.2亿个。每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长速度均超过10%。他提出,现代农业经济体系需要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良好机制,这要求农资生产流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一种利益分享机制,共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土肥处处长李荣建议,现代农资要与现代农业紧密联系。农资企业在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上,要明确现代农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我国在科学施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适应土地经营方式的改变。测土配方施肥是推进科学施肥的关键,农资企业有很大探索空间。
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农资企业联合增值仍面临行业心态浮躁、产品和服务模式针对性不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均衡,企业间存在信任危机等问题。同时,一些龙头企业已走在行业前列。据山东翔龙集团董事长解永军介绍,该集团旗下的山东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科研院所合作把多项前沿科技转化到农业生产中,还打通了农机和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此外,很多农资企业还在与上下游的合作联动中探索出定制化、套餐式等服务模式,技术和服务更加专业化、针对性更强,更符合现代农业经济、安全、标准的要求,因此得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青睐。
来源:中国石油和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