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到2017年底,石化和化学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比2012年下降18%,重点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持续下降,全行业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8%、8%、10%和1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废水实现全部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3%以上,新增石化和化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根据《指导意见》,石化和化学工业将继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2015年底前,我国将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的常减压装置(青海格尔木、新疆泽普装置除外),淘汰380万吨电石落后生产能力;积极推进炼化一体化和乙烯原料结构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控制氮肥、磷肥、“三酸两碱”、电石等高耗能、大宗基础化学品的总量,淘汰或改造其中部分能耗高、污染重的产能和装置,提高新建项目的能效和环保门槛;在化工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大力发展高性能合成材料、新能源产业基础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品,延伸产业价值链,提高石化和化学工业的精细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