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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日前制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将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10类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级。其中,未批先建、恶意偷排、构成环境犯罪等将被直接评为环保不良企业,对环保不良企业将实施9类惩戒性措施。这10类企业包括,环保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