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1-11-21
近段时间,为企业减税的利好消息不断。自今年11月1日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大幅提高,此举意在为小型微型企业减轻税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明年1月1日起在上海部分地区和行业试点,“十二五”期间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有专家指出企业利润最多可提高50%。
不过,由于经营农资产品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此前已纳入免税范围,农资企业并不在上述利好政策惠及范围之内。对于农资企业来说,真正的税收负担来自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成最后税负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其中小型微利企业为20%。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广东地区农资企业一般按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缴纳所得税。
新兴县新江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黎泽文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受到国家税收政策照顾,经营农资的多项税收已经免收,目前还需缴纳的只有企业所得税。“每年税务部门会根据账面利润的20%收取企业所得税,去年我就交了好几万元。”由此带来的负担,让不少企业也表示“吃不消”。茂名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国波说,农资经营属于微利行业,再加上赊账情况普遍,企业经营比较困难,“利润都是账面上的,现金绝大部分已压在赊销的货款里,缴纳所得税是目前唯一的税负。”
小本买卖的农资店同样也无法避免。徐闻县锦和镇农资店黄老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的农资店每年销售额不过十多万,利润不过1万多,扣除人工等成本,所剩无几,“但也要每年定额交好几百元所得税。”据了解,类似的定额交法,在广东农资界普遍存在。
各地征收标准不一
企业所得税也有一定的减免政策,国家规定,对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两年之后,农资经营者也要缴纳所得税。记者了解到,广东各地对农资企业的所得税征收标准并不统一。目前主要有三种征收标准:一是按照开具发票额度的一定比例征收,二是每年按固定税额征收,三是按照账面利润的一定比例征收。
湛江市威特斯农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林绍龙介绍,湛江的做法是以开发票额度的1%收取,比如一年开发票总额为500万元,那相应的所得税缴税金额为5万元。而据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在汕头,同样按发票收税的比例为0.5%。林绍龙说,以前湛江发票税负也是按0.5%征收,但后来上调了征收比例。
更多农资企业的所得税是按照固定额度征收的。湛江市农药行业协会会长周守聪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由于一般不开具含税发票,目前湛江大多数农资企业均是缴纳固定额度所得税。“税务部门对农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核定,确定征税额度,一般每年的所得税在5000元到10000元之间。”
所得税可合理少交
国家提高税收起征点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农资企业的普遍关注,不少经销商致电本报,咨询是否可以从中受惠。仔细分析“减税”新规后发现,农资经营企业并不能从中得到实惠。在国家对农业及相关行业连续出台扶持政策的大背景下,农资企业的绝大部分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经免除,是否可以进一步扩大到企业所得税呢?
一位熟知政策的税务官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目前还不可能出台这样的政策。”广州一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国家未有相关政策之前,不少企业采取各种办法“自我减税”。他说,通过决策、做业务、签合同的方式进行合法调整,实现合理、合法的方式减少税负。而该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帮助企业做好财务规划,“合理避税”。
对此,广州一农资连锁公司老总深有感触。他因为请了一个好会计,每年至少少交近20万元所得税。他介绍,通过在投资上做好规划,将当年利润减少,从而达到了少交所得税的目的。而在没有扩大投资的年份,则可以通过晚收赊销帐的方式减少账面利润,以此减税。据了解,在农资行业赊销现象普遍存在,不少企业均采取这一方式避税。
清远某农药化肥配送公司会计向南方农村报反映,通过将经营中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减少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的方式扩大投入成本,减少利润,也是农资企业常用的避税方式。很多农资经销商属于家族企业,日常生活开支、交通费用与生产成本搅在一起,很难分得清楚,将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列入产品成本也是常有的事。“严格讲起来,这么做是不合适的。不过小微企业有自身特殊情况,往往财务管理不太规范,税务部门也很难核查。”上述税务官员称。
周守聪说,上述做法在公司化运作的农资企业普遍存在,但缴纳定额税的“夫妻店”,则只能老老实实缴税。
近段时间,为企业减税的利好消息不断。自今年11月1日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大幅提高,此举意在为小型微型企业减轻税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明年1月1日起在上海部分地区和行业试点,“十二五”期间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有专家指出企业利润最多可提高50%。
不过,由于经营农资产品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此前已纳入免税范围,农资企业并不在上述利好政策惠及范围之内。对于农资企业来说,真正的税收负担来自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成最后税负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其中小型微利企业为20%。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广东地区农资企业一般按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缴纳所得税。
新兴县新江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黎泽文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受到国家税收政策照顾,经营农资的多项税收已经免收,目前还需缴纳的只有企业所得税。“每年税务部门会根据账面利润的20%收取企业所得税,去年我就交了好几万元。”由此带来的负担,让不少企业也表示“吃不消”。茂名美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国波说,农资经营属于微利行业,再加上赊账情况普遍,企业经营比较困难,“利润都是账面上的,现金绝大部分已压在赊销的货款里,缴纳所得税是目前唯一的税负。”
小本买卖的农资店同样也无法避免。徐闻县锦和镇农资店黄老板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的农资店每年销售额不过十多万,利润不过1万多,扣除人工等成本,所剩无几,“但也要每年定额交好几百元所得税。”据了解,类似的定额交法,在广东农资界普遍存在。
各地征收标准不一
企业所得税也有一定的减免政策,国家规定,对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两年。两年之后,农资经营者也要缴纳所得税。记者了解到,广东各地对农资企业的所得税征收标准并不统一。目前主要有三种征收标准:一是按照开具发票额度的一定比例征收,二是每年按固定税额征收,三是按照账面利润的一定比例征收。
湛江市威特斯农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林绍龙介绍,湛江的做法是以开发票额度的1%收取,比如一年开发票总额为500万元,那相应的所得税缴税金额为5万元。而据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在汕头,同样按发票收税的比例为0.5%。林绍龙说,以前湛江发票税负也是按0.5%征收,但后来上调了征收比例。
更多农资企业的所得税是按照固定额度征收的。湛江市农药行业协会会长周守聪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由于一般不开具含税发票,目前湛江大多数农资企业均是缴纳固定额度所得税。“税务部门对农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核定,确定征税额度,一般每年的所得税在5000元到10000元之间。”
所得税可合理少交
国家提高税收起征点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农资企业的普遍关注,不少经销商致电本报,咨询是否可以从中受惠。仔细分析“减税”新规后发现,农资经营企业并不能从中得到实惠。在国家对农业及相关行业连续出台扶持政策的大背景下,农资企业的绝大部分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经免除,是否可以进一步扩大到企业所得税呢?
一位熟知政策的税务官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目前还不可能出台这样的政策。”广州一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国家未有相关政策之前,不少企业采取各种办法“自我减税”。他说,通过决策、做业务、签合同的方式进行合法调整,实现合理、合法的方式减少税负。而该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帮助企业做好财务规划,“合理避税”。
对此,广州一农资连锁公司老总深有感触。他因为请了一个好会计,每年至少少交近20万元所得税。他介绍,通过在投资上做好规划,将当年利润减少,从而达到了少交所得税的目的。而在没有扩大投资的年份,则可以通过晚收赊销帐的方式减少账面利润,以此减税。据了解,在农资行业赊销现象普遍存在,不少企业均采取这一方式避税。
清远某农药化肥配送公司会计向南方农村报反映,通过将经营中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减少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的方式扩大投入成本,减少利润,也是农资企业常用的避税方式。很多农资经销商属于家族企业,日常生活开支、交通费用与生产成本搅在一起,很难分得清楚,将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列入产品成本也是常有的事。“严格讲起来,这么做是不合适的。不过小微企业有自身特殊情况,往往财务管理不太规范,税务部门也很难核查。”上述税务官员称。
周守聪说,上述做法在公司化运作的农资企业普遍存在,但缴纳定额税的“夫妻店”,则只能老老实实缴税。
(中国化肥信息网)
(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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