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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今年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2014-02-08访问次数:326编辑:来源: [ ]

 

 

马年新春刚至,国家发改委早已经为“三农”备下“红包”。

 

  日前,国家发改委在部署2014年农村经济重点工作时表示,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更好发挥市场在农产品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2014年选择部分品种和地区先行开展试点。

 

  国家发改委同时表示,继续实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进一步完善生猪调控预案和大宗农产品储备吞吐调节机制。继续支持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快主产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此外,今年将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在稳定完善强化现有政策基础上,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积极拓宽“三农”投入渠道。要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完善农业补贴办法,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促进补贴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业内专家表示,一直以来,政府都通过提高稻谷、小麦等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来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这些政策的实施让粮食生产实现了“十连增”,农民增收实现“十连快”。而对于玉米、油菜籽等农产品的临时收储政策,能够在下游需求不旺的情况下稳定这些产品价格,预防“价贱伤农”。

 

  更重要的是,能进一步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但如果一味依靠收储与补贴来保护农业、农民,效果可能会大相径庭。应该让市场的回归市场,这样才能让农业、农产品市场健康发展。建立目标价格的补贴机制,重新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2014年的试点值得期待。

 

  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6.02亿吨,比上年增加1235.6万吨,增长2.1%,再创历史新高,连续3年保持5.5亿吨以上。同时,农民收入增幅连续第4年高于城镇居民。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96元,实际增长9.3%。其中,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16.8%,家庭经营纯收入增长7.4%,财产性收入增长17.7%,转移性收入增长14.2%。全年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2609元,比上年增长13.9%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内一些农产品已经与国际市场接轨,市场机制是国际通行规则,有形之手要与无形之手相结合,才能取得最佳的调控效果。

 

  业内人士表示,收储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农民,对产业链下游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考虑却不够。粳稻的最低收购价从2005年的0.75/斤升至2013年的1.5/斤,稻谷价格只涨不跌,下游加工企业出现微利甚至亏损的情况。如果不发挥市场作用,不考虑下游企业的诉求,最终效果会与初衷大相径庭。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