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意见》提出,要通过3-5年的努力,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全面展开,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基本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用5-8年的时间,使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基本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标准、检测认证、评估应急等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标准化生产全面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全面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优质安全农产品比重大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
《意见》围绕加强产地安全管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生产行为、推行产地准出和追溯管理、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和监测评估、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等七大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的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措施,覆盖了农产品从产地到进入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等环节,实现了农业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全覆盖。
《意见》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重大任务,也是农业部门依法履职的重大责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勇于担当,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与编制、发改、财政、商务、食药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监管有机衔接、覆盖全程的监管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从源头确保农产品生产规范和产品安全优质,满足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的更高要求。
(来源:农业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