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召开中央一号文件的情况说明会,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就热点问题做了解读。
1月19日晚间,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
陈锡文说,目前我国谷物的进口比重仅为2.7%,因此“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不成问题。他进一步提及,今年开始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将实行改革,方向是由此前的最低收购价向目标价过渡,当实际价格高于目标价时,国家将补贴城市消费者,当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时,就该补贴种粮户。
陈锡文说,今年可能对一部分品种实行临时收购价格,先行试点,主要是新疆自治区的棉花和东北、内蒙古自治区的大豆。
在土地制度改革问题上,陈锡文再次强调底线和试点原则,并表示这一问题最终涉及到修改《土地管理法》和《宪法》。
从最低收购价到目标价
尽管中国粮食产量实现了“十连增”,但粮食进口量却在逐年增加,尽管如此,中国的谷物和口粮仍然足够自给。
陈锡文列举了如下数据:2012年进口的谷物(包括小麦、大米和玉米)数量是1398万吨,不到1400万吨,2013年进口略有增加,大概1500万吨左右。在去年12000亿斤以上的粮食总产量中,谷物的产量占90%,约11000亿斤,按此测算,中国进口的谷物占国内生产谷物的比重不到2.7%。
他说,如果按照口粮的口径来核算,中国2亿多吨的玉米产量,真正作为主食吃的比重不到20%。那么进口量占到国内产量的比重比2.7%还要低一点,大概在2.5%到2.6%之间。
陈锡文称,目前中国进口粮食中大头是大豆。数据显示,中国2012年进口的粮食总量是8024万吨,其中大豆占了5838万吨。“去年进口的粮食数量还没有完全统计出来,估计在9000万吨以上,大豆大概占6300多万吨。”他说。
今年一号文件的最大亮点是粮价改革。陈锡文称,中国已经连续11年实行最低价政策,积累了一些矛盾,因此中央做出的分析就是要对粮食价格的形成机制进行改革,改革的方向就是从单纯的制定最低价格和实行粮食的临时收储转向逐步实行目标价格。
具体而言,目标价格的机制是:当然粮价高于目标价格的时候,农民会赚钱,但城里一部分低收入消费者承受的消费压力就比较大,政府就要对城镇的低收入消费者进行适当补贴。当实际市场粮价低于政府公布的目标价格的时候,“政府就要对农民进行补贴,补的就是实际价格和目标价格中间差的这一块。”陈锡文说。
陈锡文表示:“到现在,这还是一个理想状态的政策设计,要转为现实,这中间当然有很多沟沟坎坎要过。从中央的安排来看,今年可能对一部分品种实行临时收购价格,先行试点,主要是新疆自治区的棉花和东北、内蒙古自治区的大豆。”
重金属耕地不种食用农产品(8.14, 0.25, 3.17%)
中国耕地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已十分严重,一个广为流传的数据来自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2011年10月25日,周生贤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正式报告中表示,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不容乐观,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
陈锡文表示重金属耕地将不再种植食用农作物,而是进行土壤整治。
陈锡文称,应把吸附力非常强的物质放在改良土壤中的耕作层以下让其吸附重金属。他进一步介绍,今年开始,重金属土壤的整治试点就会推进。“至少一条,如果化验出重金属超标,人们食用之后会带来健康危害的,这样的土地一定要退出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可以生产别的,再不行就种树种草。”他说。
对于外界热议的土地制度改革,陈锡文表示,这涉及到大量法律法规的及时修订。
他个人认为,《土地管理法》里规定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以任何方式出让、转让为非农建设用地,这就需要改。他还提及,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如果说进入市场的这部分土地是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今后的城市土地就不完全是国家所有,也可能是集体所有。”
陈锡文说,鉴于此,中央特别强调对土地制度改革是牵一发动全身的,必须谋定而后动,要非常慎重稳妥地推进试点。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