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石油和化工行业重点用水企业
2022年度水效“领跑者”遴选和发布活动的通知
中石化联产发(2023)69号
各有关集团公司、专业协会、联合会相关分支机构、行业协作组、相关生产企业:
为贯彻建设节水型社会精神,落实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加快推进石油和化工行业重点用水企业节水技术进步和创新,全面提升用水效率。经与各有关集团公司、专业协会和专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重点用水企业产品水效“领跑者”遴选和发布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式和对象
遴选方式:综合考虑企业取用水规模和效率、技术工艺水平及科研开发投入、节水成效,以及企业用水计量、节水管理等法律法规标准落实情况等多维度,组织专家核实和复审,产生水效“领跑者”企业名单。
遴选对象,包括原油加工、乙烯、乙二醇、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硫酸、烧碱、聚氯乙烯、湿法磷酸、纯碱、钛白粉等12个产品。
二、基本要求
申请石油和化工行业水效“领跑者”的重点用水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参评年度水效指标达到现行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或取水定额国家标准准入值要求,且为行业领先水平,满足国家标准《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要求;
(二)具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 依法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年工业取水量超过3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或集团所属分公司;
(四)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六)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三、工作安排
请申报企业填写《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提交给各有关集团公司、专业协会、联合会相关分支机构、行业协作组,各单位对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前5名申报企业信息填写附件2,会同前5名企业的申请报告,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送我会联系人处。水耗统计要按产品取水定额或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执行,确保真实可靠。我会将会同各集团公司、专业协会和行业协作组,对上报企业的水耗指标进行分析对比,并组织专家进行核实、上网公示,最后确定排名前3-5位的企业名单。我会将于2023年3季度发布2022年度各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名单。根据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要求,我会也将向其报送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和水耗指标。
请各单位组织好本行业或企业的节水最佳实践案例和节水先进管理者事迹的编写工作,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每个产品至少一个案例、每个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一个节水先进管理者的事迹报送我会联系人处(电子版)。我会将对案例和事迹进行宣传,同时请化工报等行业媒体继续配合做好今年水效领跑者宣传工作。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与联系人联系。
四、联系人
联系人:曹玲、翁慧、李淼、周俊华
电话:84885703 传真:010-84885057
邮箱:ling_cl@126.com
附件1:各产品统计要求
附件2:《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3年4月4日
中石化联产发(2023)59号--水效领跑者遴选及发布活动通知.pdf
0中石化联产发(2023)59号--水效领跑者遴选及发布活动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