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硫酸部分)
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据悉,国务院近期已经责成公安部禁毒委、安监总局、商务部等部门对2005年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进行修订。现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是国务院2005年08月26日发布,条例规定硫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对硫酸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做了详尽的规范。
条例执行10年来,我协会不断接到企业反映,硫酸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程序复杂,对企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协会在得知条例修订的消息后,立即征集硫酸生产和贸易企业的意见,向公安部禁毒委和安监总局等部门反映行业诉求,要求对于硫酸这样大宗、初级的原料,简化管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公安部禁毒委和安监总局已初步认同我协会提出的诉求和建议,并要求协会进一步征求行业意见,编写更加详尽的汇报材料。为了摸清情况,扫除积弊,共商新条例对硫酸管理程序的建议,协会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硫酸部分)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年9月14日,下午14:00-17:30。
二、会议地点:福建大厦 二层文渊阁(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11号)
三、会议内容:
硫酸协会介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修订的进展情况及政府有关部门对硫酸行业的相关要求。
各参会企业代表发言,内容包括:
1. 本企业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硫酸生产及贸易情况;
2. 现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硫酸的管理程序给企业经营造成了哪些不良影响;
3. 针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修订,提出对硫酸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管理程序的可行性建议。一旦出现制毒贩毒的案件,如何通过新条例规定的管理网络,追查到易制毒化学品的来源。
请各企业准备两份书面材料到会。
四、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食宿自理。如需预定房间,可联系福建大厦 王静经理:13911336120。可享会议优惠价:450元/间/晚
五、联系方式:
协会联系人: 李崇 010-82039445 13466717418
传真:010-82030002 电子邮箱:csaia2010@163.com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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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手机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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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于9月11日前将参会回执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发回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