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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化肥行业如何突围?

2013-11-18访问次数:524编辑:来源: [ ]

近日收到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协会近期写成的一份《湖北省化肥企业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调查深入、数据详细、建议中肯到位。湖北省是中国化肥生产大省,《报告》中反映的是当前化肥行业面临的现状:化肥生产过剩严重、假冒伪劣猖獗、市场监管不力、生产与施用之间关系脱节……如何改变这一现状?值得行业深思。

 

  行业困境

 

  市场寒冬企业销售额大幅下滑。今春以来,湖北市场上各类化肥产品价格一路下滑,尿素从2月份的2200元(吨价,下同)下跌到现在的1600元,55%磷酸一铵从2350元下跌到现在的1850元,45%氯基复合肥从2350元降到2050元左右。据了解,截至6月底,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的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减少8亿元,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减少2亿元。

 

  而化肥形势不好的主要原因还是供过于求,目前无论是生产环节还是流通环节,都觉得日子不好过。

 

  产能过剩中小企业开工率不足30%。据湖北省经信委重化产业处调研员邓忠明介绍说,湖北省现有各类化肥企业262家,化肥产能1200多万吨(折纯),占全国的1/4;其中,尿素产能340多万吨(实物),磷铵产能1260多万吨(实物),复合肥产能2350万吨(实物),而湖北省每年农业生产用肥约为660万吨。巨大的产能与市场需求落差,导致湖北省化肥企业出现两级分化。部分工艺先进的大型企业向外省、外国寻求市场,如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在河南省的化肥销量就达40万吨以上,而中小型企业就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导致行业开工率不足30%,处境十分艰难。据悉,今年仅荆州市就有10多家中小型化肥企业歇业。巨大的投资闲置,造成了资金、资源、环境的极大浪费。

 

  据了解,近几年湖北省化肥产能扩张十分迅猛,特别是复合肥行业,由于门槛低、投资小,加之20127月前,化肥企业投资审批权限在县市,为了本区域GDP的增长,当地政府大多会选择给企业开绿灯。此外,大企业为了抢占市场高地,不断扩大产能。据了解,仅2009年,湖北省兴发集团(12.19, -0.05, -0.41%)、东圣集团、祥云集团、三宁化工几家企业新上磷铵项目总产能达200万吨以上。

 

  一方面是过剩严重,另一方面扩张继续,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李鬼”猖獗监管部门却打真不打假。目前假冒伪劣产品对市场冲击很大。据了解,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业务员从新疆石河子市带回来一摞冒充该公司分公司的宣传单,上面赫然排列了16种产品的介绍,但公司地址却是子虚乌有。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却因地址虚假、电话不通而很难取缔、处罚。湖北三宁化工在河南许昌也发现了假冒该公司的产品,可是等三宁化工的人赶到现场,假冒肥料已全部撒到地里。

 

  究其原因,还是各地执法部门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默许、纵容了不法厂商的生存和发展。

 

  在乡镇村组,大篷车拖着假冒伪劣农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仅冲击着正规肥料厂家的市场,也影响着农业生产、生态的安全。同时也对正规守法企业是个不小的打击。

 

  而在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同时,真肥却处处被查。据了解,湖北省某尿素生产企业收到湖北省一个县技术监督局的罚单,罚单上说该公司的尿素含量不达标,而正规厂家按正常工艺生产出来的尿素几乎不可能不合格。湖北省某大型生产企业的一批复合肥销到省内某县,其中的K2O含量差0.2%,被该县工商局罚款4万元。省内另一县工商局对该公司在该县市场上的产品抽检7个样,以缺养分为由予以处罚,但却只给三份样品用于复检。该公司年产各类肥料10万吨,但却要支付近40万元的各种罚款,相当于每吨肥料要支付4元的罚款成本。

 

  产用脱节化肥生产与施用脱节。在湖北随州某复合肥厂家,当被问及企业按什么要求来确定肥料品种时,企业负责人答根据市场销量。企业并没有按照农业技术部门的配方要求来开展复合肥生产,当然也谈不上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了。作为企业,以市场为重没错,而如何让当地农民用上适合当地土壤状况的化肥,成为一个庞大而系统的工程。

 

  怎么办?《报告》从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这些建议不仅是对湖北,对全国化肥行业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突围之路

 

  调整化肥产业结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根据鄂政办发〔2011112号文件精神,“十二五”期间,湖北省不再核准备案新建改(扩)建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尿素、普钙、碳铵、复混肥等化肥项目。因此,对于违规新建的化肥项目,要立即停止项目建设,环保、质监、安监、国土、工商、电力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省政府应组织力量对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防止部分县市因片面追求GDP而盲目扩大产能,造成新的浪费。对顶风而上的企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化肥这一关系着粮食安全的产业健康发展。这也是国内相关行业协会多次开会强调的。

 

  改多头执法为联合执法。据了解,当前市场执法混乱的原因主要还是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作祟。许多地方每年都给相关部门下达罚款指标,以罚款收入来补充财政经费的不足,从而导致执法者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也不去彻底根除,就是怕断了自己的财路。建议改多头执法为联合执法,从工商、质监、农业执法部门选出一家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协助,联合起来统一执法,或在政府的机构改革中明确一家部门为化肥产品的唯一执法部门,对化肥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领域进行全程监控。同时可明文规定,赋予各级农资协会参与监督执法的职能,一方面参与执法部门对市场上化肥进行抽检,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曝光;另一方面对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对不公正执法行为进行曝光。

 

  设立化肥价格调节基金,对化肥冬储承储企业增加相应补贴,确保春耕用肥量足质优。目前各个省农资集团及其分(子)公司仍是化肥流通及冬储的主渠道,在保证化肥供应、稳定化肥价格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省财政每年只负责给冬储化肥的资金贴息。今年各种肥料价格直线下跌,平均跌幅500多元,农资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因冬储,几乎都是高进低出,损失大大超过了财政利息补贴。建议政府设立相应的价格调节基金,当农资市场价格畸高时,补贴农民;农资价格偏低时,补贴相关的生产流通企业。

 

  加强肥料研究、生产、推广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使肥料产品更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合理施用化肥对作物增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但若肥料生产企业和肥料技术推广者、应用者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肥料施用量的增加就不会与粮食的增量同步,甚至出现背离。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在双方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农业部门根据农业需求给企业提供适宜肥料配方,生产企业根据配方按需生产,供销社等流通企业大力推广配方肥,以促进肥料利用率的提高。

 

  破除政策壁垒,及时消化转移过剩产能。化肥产能过剩已是不争的事实,面对过剩的产能,一方面应把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污染特别严重、近几年安全生产不达标的落后产能淘汰出局,还应把过剩产能中技术含量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能进行转移和转化。化肥产品出口窗口期限制是在过去中国化肥产量不高的情况下设立的,在当前化肥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放宽对严重过剩的尿素、磷肥等的出口限制,让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赚取合理利润是十分必要的。由于现行政策,据了解有近700万吨肥料堆积在港口等待出口,任由外国买家压价。

 

  建立化肥销售资格准入制度。农资经销商必须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及特殊商品许可证,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严格按照核准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良好,没有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纪录,具有一定的农资科技知识,熟悉所经营商品的性能、使用方法等相关知识等。

 

  “观一斑而窥全豹”。湖北化肥市场的现状具有很强的典型性,而湖北省农资协会提出的建议也不无道理。看来是时候对化肥行业进行梳理整改了!(来源:农资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