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新修改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开始施行。据悉,新修改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进一步缩短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办案期限,由原来规定的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加复杂案件1个月延期,缩短为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加复杂案件1个月延期。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改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明确写入执法办法的立法宗旨中。此次修改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加强展会和电子商务领域的执法,快速处理展会期间和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及时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并明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责令侵权的参展方采取从展会上撤出侵权展品、销毁或者封存相应的宣传材料、更换或者遮盖相应的展板等撤展措施,应当通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者对侵权或假冒专利产品的相关网页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等措施,以及时制止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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