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联合发布公告(2014年第4号),根据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根据《食品中农药最残留限量标准》(GB2763-2014),新标准比GB2763-2012有以下不同:
(1)对原标准中苯菌灵、氟虫氰和烯啶虫胺3种农药残留物定义、2甲4氯(钠)等9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核实修订;
(2)增加了胺鲜酯等65种农药名称;
(3)增加了1357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4)增加15项检测方法,删除1项检测方法标准;
(5)对资料性附录A进行了修订,细化了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增加了小黑麦等66种食品名称。
以下是文件原文: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 告
2014年第4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农业部
2014年3月20日
下载文件: 《食品中农药最残留限量标准》.pdf
作者: 来源:中国农资导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