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开局顺利。下一步,发改委将严格目标管理。尽快出台《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方案》,尽快明确各地“十三五”节能降耗的目标任务,同时督促各地将指标下达到地级市(县、区)和重点用能单位。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制定印发“十三五”节能考核和奖励办法,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同时,强化节能统筹。制定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十三五”时期节能减排各项重点工作。出台《“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部署实施节能产品、节能产业、绿色建筑面积“三大”倍增计划,组织能量系统优化等十大重点工程。制定《用能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制定用能权交易规则、明确交易要素、搭建交易平台。在京津冀鲁地区探索试行新增高耗能项目用能权有偿使用制度。
此外,加强环境治理。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强化污染防控治理,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强化产业扶持。研究制定“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支持政策,大力推进节能环保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宣贯《绿色债券发行指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尽快调整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按照鼓励先进、总量控制、具备可操作性等原则,更新和细化性能参数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税收优惠目录符合市场导向。研究设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能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