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至10月,质检总局组织全国24个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覆盖了北京、天津、河北等24个省(区、市)865家企业的866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823家企业的824批次产品合格,42家企业的42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5.2%,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8%。
从抽查的产品单元上来看,抽查复混肥料样品330批次,合格316批次,合格率95.8%;抽查掺混肥料样品177批次,合格173批次,合格率97.7%;抽查标称复合肥料样品322批次,合格302批次,合格率93.8%;抽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样品37批次,合格33批次,合格率89.2%。
本次抽查发现复混肥料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养分含量不合格。有3批次有效五氧化二磷含量不合格、5批次氧化钾含量不合格、7批次总养分含量不合格、1批次水溶磷占有效磷百分率不合格、1批次酸碱度不合格、3批次粒度指标不合格。二是氯离子指标不合格。抽查发现有9批次氯离子不合格。氯离子含量3%以上的复混肥料用在忌氯作物上,可能导致品质下降、减产甚至绝产。三是产品标识不合格。抽查发现有24批次产品标识不合格,主要集中在含氯标识不规范、缺少相关警示语。
本次抽查企业主要集中于湖北、山东、河南、江苏、四川5个省份,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48.3%。12个省份的产品抽查未发现质量问题,4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5%至100%之间,5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0%至95%之间,2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80%至9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