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对该公司人员询问,并核对销售账目、出库单据,办案民警很快查明,从2010年4月以来,该公司共销售假冒“三安”牌注册商标化肥198吨,销售金额共计29.85万元。5月8日,周至警方对田丰肥业有限公司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立案侦查。此后,经西安市质监局对警方暂扣的肥料进行现场提样、鉴定,确认制成品肥料系伪劣产品。
经查,从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田丰肥业有限公司从宝鸡一公司销售员彭某处购进化肥原料991吨,共生产、销售伪劣黄腐酸有机肥料1968吨。后将这些成品肥料销售给彭某,销售金额达104万余元。
5月20日,周至公安局对田丰肥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立案侦查,并对该公司两条制假生产线进行查封,其中包含制假机器传料机、搅拌机、制粒机、塑封机等20余台,价值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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