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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打假

打假----新闻篇-2

2013-04-16访问次数:871编辑:来源: [ ]

肥料不合格,瓜农获赔8万元

 

中国化肥网   2010-7-5 16:16:55

 

随着83880元现金赔偿陆续发放到手中,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广兴洲镇西湖村20位瓜农终于露出了笑容。

 

据悉,今年3月,广兴洲西湖村20位瓜农在该镇某农资经销商店以110/包的价格,购买了山东某品牌复合肥233包(50公斤/包),用于其种植的260亩南瓜。到南瓜的第一季收获时几乎绝收,损失达10余万元。瓜农怀疑是购买的复合肥存在质量所致,便要求经销商每亩赔偿1000元被拒。

 

614日,该区工商、消委接到投诉后,一边进驻到瓜农、经销商门店检查核实;一边抽化肥样品送检。经过多方调查发现,肥料的不合格是导致减产因素之一,应当承担责任。在工商、消委工作人员的劝导下,经销商同意一次性退还瓜农110/包的购买金,并每包补偿各种损失140元。

 

山东莱西农民使用劣质化肥减产获赔偿

 

日期:10-07-05

 

今年春季,莱西市店埠镇东南阁村的三户村民因使用劣质化肥导致大棚蔬菜减产,他们在多次奔波后,近日终于拿到3万元化肥赔偿款。

 

2010年初,莱西市店埠镇东南阁村3户菜农在本村某农资经营部购买了芬兰生力源有机-无机复混肥,主要用于自家大棚蔬菜施肥,但买回化肥施用一段时间后,发现不但没有效果,而且有明显减产迹象。农户们怀疑该复合肥是假冒伪劣肥料,先后与经销商交涉协商,要求赔偿其全部损失,但经销商张某否认自己卖的是假冒化肥,以其它理由搪塞,农户在与经销商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只好于326日向莱西市工商局投诉,寻求解决,以保护他们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村民举报投诉后,莱西市工商局及时对村民受损农田及涉嫌不合格化肥拍照,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对经销商张某店内未销售的10吨化肥先行登记保存,并对当事人做了询问笔录。经调查发现,在这3户农民栽种的蔬菜中,确实存在农户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对该批化肥进行抽样并送检,经莱西市质监局检验,送检化肥样本总含量不达标,氯、氮、钾含量均不达标。此后,工商工作人员又赶赴东南阁村对其他遭受损失村民做了询问笔录,并通知化肥批发商张某到工商局接受调查,同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该品牌肥料进行检查,并向莱西市农业局对案件情况作了说明,要求对村民农作物损失进行评估。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该市工商局立即对农户和经销商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和协调工作,并主持召集经销商及消费者进行当面调解。在证据面前,经销商无法抵赖,同意一次赔偿3户农户化肥款、减产损失3万元,由于涉嫌销售劣质化肥,莱西市工商局已对销售商张某予以立案调查。

 

 

 

“国家免检”?照样“抽检”!

 

中国化肥网   2010-7-2 17:02:23

 

526日上午,省监察厅副厅长蒋厚琳率省政府投诉中心负责人,来到铜陵市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召开了一个执法情况反馈通报会。记者此间获悉,为了既得利益,省内一些基层工商所竟屡屡拿“中国名牌”产品“开刀”。

 

据了解,铜陵市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是全国最大的过磷酸钙生产企业。“九华山”牌过磷酸钙是“中国名牌”产品,曾两次荣获“国家免检”产品,1996年至今一直保持 “安徽名牌”称号,“九华山”商标亦为安徽省“著名商标”,近几年,产品已远销到黑龙江等20多个省,全年销量达50万吨。  

 

据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梁继斌介绍,一些地方工商部门以“抽检”为名,行创收之实,三番五次打“中国名牌”的歪主意。

 

20097月至9月,太和县工商局安排下属工商所对该公司产品进行抽检。时值农民用肥时节,该县下属五个工商所从7月份开始,陆续对当地同一经销商进行抽检,样品送往太和县质检所检测,当第一份不合格检验报告出来后,该局就立即封存销售点的产品。

 

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闻讯后,第一时间派人与当地经销商前往太和县工商局,要求到省级以上质检所复检,而当地工商部门则强调复检还要在太和县质检所进行。在企业坚决不同意的情况下,同意双方选定市级以上质检所复检,但他们又以工作忙,暂时无法抽调人员共同送样为由,让企业人员在当地等通知。

 

就这样,企业方面人员在太和一等就是几天,且杳无音讯。同时,由于经销商对封存的产品不敢销售,不仅影响了经销商的生意,而且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在此情况下,经销商提出不复检,给了2000元才算了事。但随后又有两个工商所采取了同样的办法,分别获得了3000元和1000元,连交费发票都没给经销商。接着,该局下属工商所仍频繁地抽样在太和县质检所分析,又出具2份不合格检验报告。如此频繁索要费用,尽管工商封存产品,影响产品的销售,但企业仍下决心对后来2个样品要求进行复检。双方经过一周的协商,同意共同将仲裁样送往河南(郑州)省质量检验所分析,结果全部合格。

 

从当地工商局封存到解封,历时一个多月,不仅影响了经销商旺季销售化肥,而且影响了农民用肥,更是在当地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与上年同期相比,该公司在当地少售化肥5000吨。因错过销售旺季,导致经销商产品积压、资金占用,蒙受了经济损失。公司经粗算,复检、包车、招待等直接损失8000元,而因在当地少销售产品5000吨造成利润损失20万元。更为重要的是,对该公司“九华山”品牌的声誉造成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

 

同样的事情,相继在滁州、宿州、巢湖等地一些县也发生过。据该公司统计,2006年至2008年,仅给滁州某大县工商局就达1.2万元之多,而且无任何发票收据。“如果你索要发票收据工商部门就得要你多交上千元。”梁继斌说。

 

2006年、2007年,铜官山化工公司曾两次派人去省工商局法制处和公平交易局,反映该公司的产品是“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安徽名牌”,但产品仍然受到县级工商部门频繁、重复抽检的情况。

 

20091217日,省监察厅副厅长蒋厚琳率队来铜陵市就省政风、行风评议进行调研时,接到铜官山化工公司的上述投诉。经省监察厅责成省工商局对相关案件进行查处,非法所得款已退缴或正在退缴中,且相关工商局、所的相关责任人也依纪受到处理。

 

 

 

特克斯县查处1万多元的过期叶面肥

 

中国化肥网   2010-7-1 17:20:47

 

630日,笔者从特克斯县工商局获悉,该局在加大农资检查过程中,查处一起农资经营户销售的“万绿宝”叶面肥过期案件,县工商局当场没收了货值14250元的“万绿宝”叶面肥,并对供货商处以了14000元的处罚。这是该局查处过期叶面肥最大的案件。

 

此次查处的叶面肥箱体上同时贴有“20041月”和“200972日”两种生产日期的合格证,合格证上有效期限均为5年,属将过期重新帖标签进行销售农资产品,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严重危害了群众的利益,该县工商局当场没收了货值14250元的“万绿宝”叶面肥,并对供货商处以了14000元的处罚。同时,该县工商局也希望广大农民群众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认真检查产品的生产日期及合格证以防购买到假冒产品。

 

今年以来,特克斯县工商局以农资“经济户口”为载体,以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为契机,突出农业大镇、农资商品集散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四类重点农资商品,采取舆论宣传与市场巡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无照整治相结合,依法查处与教育整顿相结合的办法,加大了对无产品登记证、无质量合格证、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查处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经营环境,有效保护了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3部门联合开展化肥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

 

作者: 杨柳村     2010-07-01 10:51:42     来源: 开封日报

 

记者杨柳村报道 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满意的化肥,促进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开封市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林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联合开展化肥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

 

此次行动的工作重点为:1.规范登记管理。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严把登记产品的准入关和加强登记后的跟踪管理,工商部门要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2.加强化肥内在质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符合标准规定。3.加强化肥标志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虚假标志标注行为。4.加强化肥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监管等。

 

山东潍坊开展五项活动服务三夏生产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0-07-01 07:13:45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质监局从开展五项活动入手,为三夏生产提供扎实服务。

 

一是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加大对农药、薄膜、化肥、种子等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质量违法行为。二是开展青州化肥区域专项治理整顿活动。实行拉网式大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监管与夜间检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对全部生产企业从环境卫生、生产设备等方面进行整顿。三是农资计量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夏粮收购点在用衡器、粮食水分测试仪等计量器具实施检查,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四是加油机专项计量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故意更换及改装加油机零部件等计量违法行为。五是走近百姓讲质量活动。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宣讲法律法规和农资知识,提高农户识假、辨假能力。《中国质量报》

 

农资打假,法律决不手软

 

中国法院网

 

为配合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供销总社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震慑不法分子,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于发布了被告人王明成、石峰销售伪劣种子、非法经营案,被告人孔?は畚绷踊拾福桓嫒擞诔ぞ孟畚绷又肿影福桓嫒送跽镁派⑾畚绷优┮┌杆钠鹋┳蚀蚣俚湫桶咐?/SPAN>63日《人民法院报》)。

 

“三农”问题,每年都是党和国家执政安邦的重点,做好“三农”工作,每年都是党中央最早、最重要的工作部署。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农村和谐稳定有序是治国安邦的基础,农民安居乐业、受惠增收是社会发展的绵绵潜力。重视农业、扶持农村、泽惠农民,已经从各种渠道、多个层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惠农政策的关怀和温暖。惠农政策,提升了农业的国民经济地位,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激发了农民的投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但是,还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民,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难免有些不法分子把“生财之道”寄附于农村农民这个庞大的需求群体之上,只顾自己非法致富,不惜用伪劣假种子、化肥、农药这些量大且必备的农资,侵害农民利益,有的甚至给农民带来一个耕耘时令的灭顶之灾。可见,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供销总社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的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非常及时,十分必要,切中不法分子坑农要害,凸显国家依法维护农民利益的工作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在开展“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之际,及时向社会公布四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既是以案说法,营造依法打击震慑害农坑农不法分子的法治氛围,也有力表明保护农民利益,进行农资打假,法律是绝不手软的。只要不法分子敢以身试法,用假冒伪劣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坑农害农,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开展“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表明国家的相关职能机构,正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部署,有决心、有能力做好“三农”工作,服务好广大农民。通过开展“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一定能实现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工作目标,让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农民带来更好的关怀和更多的实惠。

 

作为农民朋友,要学会和善于依法、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不法侵害,要立即走正当程序、收集保留好证据、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涉农政策的规定,寻求解决办法。在纠纷调处过程中,要善于采用补救措施,尽量防止损失扩大或减少预期损失,为尽快、合理、依法解决纠纷争取主动。对恶意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要依法敢于和用法善于进行斗争、进行维权。走程序、讲事实、拿证据,这是依法维权之正道。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四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是农资打假的重大成果,也是重拳打击震慑坑农害农犯罪的警钟,更是国家维护农民利益决心的充分昭显。

 

四招点中化肥造假者死穴

 

20100628日         来源:中国化工网

 

生意社628日讯  一些规模小的化肥生产企业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大肆生产假冒肥料,气焰日益嚣张,严重扰乱了化肥市场秩序,坑害了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地打击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呢?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四招”着手,可以击中违法分子的“死穴”:

 

第一招:引蛇出洞。就是执法人员掌握确切消息后,按兵不动,立即展开秘密调查,重点盯住一至两家本地经销商。掌握确切证据后,让经销商继续进货以引蛇出洞,执法人员围追堵截,在铁的事实面前,迅速对供货人进行调查。供货人为逃避或减轻法律责任,必定配合工作,提供有效线索,将违法者一网打尽。

 

第二招:执法部门与正规企业联合打假。市场上被冒用的产品大多数是国内知名企业,知名企业在技术、人力等方面资源充足,更不希望多年培育出的牌子被人砸了。执法部门与正规企业联合打假,正规企业派出销售人员到所在的区域,主动与地方执法部门沟通,详细提供近期在当地销售数量、包装袋上的防伪标志等区别假冒产品的一些特点。有实力的企业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一线配合执法部门鉴别真伪,协助打假。

 

第三招:依靠《标准化法》打假。一般来说,知名企业的管理严格、产品质量稳定、包装比较规范,而假冒企业则不同,他们的包装表面看来跟正规企业差不多,但仔细看看,就很容易发现猫腻;其次看包装袋内的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正规企业大都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标注相关内容。而假冒企业只为眼前利益,加大生产数量而忽视了一些关键的环节,他们的合格证上的标注很不规范,甚至没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第四招:抽样打假溯源。据了解,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企业并不全是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他们大多数是一些小企业,在销量、价格上没有优势,他们往往是“挂羊头卖狗肉”。他们冒用知名企业的产品,最怕执法人员抽样,抽样检验不合格,正规企业也可能被抹黑,知名企业当然要讨个说法,不惜斥巨资追查冒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