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按照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六部门《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要求,我部制定了《2014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21日前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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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业 部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