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林左旗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李某举报,在林东镇大辛庄村有一制造假化肥窝点,经侦大队民警迅速出击,一举端掉销售伪劣化肥窝点,扣押伪劣化肥50余吨,涉案金额10万余元。
经依法侦查,崔某某与巴林左旗隆昌镇李某等农户签订种植协议,崔某某负责40户的种子、化肥、农药、地膜,每亩地245元共324亩地,其中每亩施肥不少于80斤(其中掺混肥60斤、洪福牌二胺20斤)。在施肥过程中,崔某某故意将辽宁翠龙肥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翠龙牌掺混肥与中国无锡一撒得富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撒得富复合肥以及美盛牌二胺掺混到一起,用翠龙牌掺混肥的包装袋重新包装后,冒充翠龙牌掺混肥,共销售9.72吨(不包括洪福牌二胺),农户使用崔某某自己掺混后的肥料,造成农作物减产,经巴林左旗价格鉴定中心鉴定,共造成40农户经济损失54477.36元。
经调查,崔某某通过江苏一个叫顾某某的人购买美盛牌磷酸二胺5吨及中国无锡一撒得富复合肥48吨,经巴林左旗工商行政管理局、巴林左旗公安局抽样检测,经赤峰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对美盛牌磷酸二胺以及中国无锡一撒得富复合肥及崔某某混合后的化肥进行检测,上述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
巴林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员到江苏东海县调查,顾某某购进的美盛牌磷酸二胺以及中国无锡一撒得富复合肥均系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购进。顾某某在江苏、内蒙古等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