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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打假

无良商贩生产 假化肥坑农获刑

2013-11-29访问次数:822编辑:来源: [ ]

近日,昂昂溪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被告人郭某、白某因生产不合格化肥并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将择日对本案依法作出宣判,犯罪嫌疑人也将为其生产假化肥坑农、害农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被告人郭某在昂昂溪区水师营镇租赁了一处厂房,以齐齐哈尔绿都肥业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骄阳肥业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黑土地有限公司的名义生产化肥、农药,并雇佣被告人白某为其管理工厂的生产,二人将同一配方同一批次生产出的产品灌装至不同的瓶内,贴上 “苗床乐”、“苗状元”、“扎根王”等多种自制的商标出售。郭某还以销售提成的方式雇佣他人,将生产的化肥农药销往哈尔滨市、密山市、甘南县、依安县等地。其生产的产品经相关部门检测后,均为不合格产品。
  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案发时,侦查机关在其厂房内发现并扣押了1000余箱未来得及出售的化肥农药成品、大量生产原料、包装瓶、打码机等物品,自案发时,此犯罪团伙的销售额已达六万余元。
  法官借助此案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化肥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产品的品牌、包装、检验合格证明,注意保存产品的包装,并且尽量到正规的经销地点购买品牌产品,以免买到伪劣产品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