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3年第2季度对全省范围内生产和经销的部分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肥料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样品主要在西安、宝鸡、安康、渭南、咸阳地区的化肥生产企业中抽取,共抽查企业22家,抽取样品25批次,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21批次 ,样品批次合格率为84%。
本次抽查依据依据GB15063—2009 《复混(合)肥料》、GB21633—2008《 掺混肥料》、GB20413—2006《过磷酸钙》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化肥产品的总养分、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单养分含量、氯离子含量、水分、有机质含量、PH值、粒度、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4批次样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涉及化肥产品的氯离子、水分、标签标识项目不达标。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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