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近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先后与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作为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指导意见,两个文件中的多项具体部署,从不同角度对农资行业完善流通服务功能、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农资流通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新思路、新路径、新机遇。
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将为农资流通企业带来哪些发展机遇?健全农资流通网络、增强农资服务能力应从何处发力?围绕这些问题,《中国农资》记者采访了相关行业专家,以及全国多地供销合作社和省级农资流通企业负责人。
健全流通网络 增强服务能力 近年来,与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总体仍显滞后,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强,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明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较为突出。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在农村商业领域比较明显,突出表现在农村商业设施水平低、商品服务质量不高、市场秩序亟待改善等方面。在此背景下,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旨在通过设施、商品服务、模式、监管等全面升级,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 农资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是农村商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农资流通网络、增强农资服务能力,对畅通城乡双向循环、夯实农村产业基础、促进农村消费、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为农资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契机。对此,山西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曹海涛表示,农资流通企业必须要转变传统一买一卖的经营理念,持续创新经营模式,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农资交易与农技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才能尽快融入农业农村发展新时代。企业一方面要在深耕网络渠道、保障产品质量、加强农技服务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拓展连锁经营网点,扩大直供直销,主动上门配送;另一方面还应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测土配方施肥、农技培训、统防统治等“点对点”精准服务,加快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逐步构建完善现代农资流通网络,通过一系列新举措、新办法持续增强农资服务能力。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省级农资公司已成为流通行业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甘肃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省农资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满晓军表示,省级农资公司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优势,拥有健全的流通体系和基层网络,在链接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多元化的为农服务,打通农资和农产品流通“最后一公里”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以甘肃农资为例,公司以“聚焦主责主业,培育新的业态”为指导思想,围绕农资流通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两条线企业开展工作。在农资流通方面,公司积极转变经营理念,创新经营模式,强化流通渠道建设,优化商品结构,提升农业服务水平,技物结合,以服务促銷售,不断适应现代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同时,公司还在培育新业态上下功夫,全力推进甘肃省“互联网+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农产品冷鲜生产加工业务,积极打造综合性为农服务实体。 流通网络是农资企业的核心资产,网络升级是服务升级的重要基础。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贵华表示,《意见》提出“鼓励各类农资市场主体共建共享,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辉隆股份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流通企业上市的先行者,是中国农资连锁网络经营的开创者,也是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的践行者。多年来,辉隆股份在为农服务领域持续探索实践,形成了独具辉隆特色的农资经营模式。为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企业在农资流通领域功能,辉隆股份将进一步培育和夯实核心竞争力,坚定转型升级,切实做到以工带贸,以贸助工,工贸互促融合发展。同时,通过加强服务创新,丰富网络功能,加快辉隆连锁配送中心转型升级,打造集农资供应、咨询培训、技术指导、双向流通为一体的现代农资流通网络体系。 据刘贵华介绍,在增强农资服务能力方面,辉隆股份将加强模式创新,依托标准化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以技术培训和试验示范为基础,以种药肥一体化解决方案为抓手,同时提供信用保险、飞防和农机作业、质量追溯、烘干收储、农产品加工等服务,打通农业全产业链,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我们希望通过构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来解决农业生产中的痛点和难点,真正把种植端和消费端对接起来,让种植变得简单,让农户获得更好的收益。”刘贵华说。 新疆农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卢旭斌表示,《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农资流通网络”。这对于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激励。作为自治区农资供应主渠道企业,新疆农资集团密切关注国家在保障粮食安全、土地流转政策、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依托农资“两张网”建设继续向县乡村空白点延伸,推进网络终端化、服务一体化,以惠农服务中心为平台,开展测土配方、病虫害防治、试验示范建设、“科技之冬”等系列化服务。同时,坚持“保供应、稳价格”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向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服务商转型,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 无规矩不成方圆。卢旭斌认为,除了在加强农资市场建设方面提出要求外,《意见》还从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新要求,尤其是在加快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资市场主体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行为等方面,对于促进农资流通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农资流通“架桥” 探索“三位一体”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日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四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通过培育实施载体、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支持带动,扎实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到2023年6月底,打造若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三位一体”试点单位,使试点地区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化农村流通网络进一步健全,农村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构建起区域性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部署和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三位一体”改革15周年。业内专家表示,“三位一体”是解决长期以来农业产、供、销脱节问题的智慧实践,其中生产是基础,信用是支撑,而供销或者说流通环节起到桥梁衔接作用,是“三位一体”能否成功实现的关键。三者的有机结合,能够最大限度实现农业价值全链条的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形成适度规模效应,从而实现降本增效。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也表示,“三位一体”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主体培育、组织培育、金融支持、网络建设等,把各要素有机结合起来,互为支撑,然后通过政策扶持,培育一种全新的农业价值生产和分享模式,让农业成本降下来,效益提上去,让小农户和新型主体都能够融入其中,并真正分享到改革的红利。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提出要培育实施载体,大力推进基层社改造,支持供销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农业生产的综合型平台。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后续一定会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对于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来说将是新的发展机遇。 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单位,对农资流通企业的流通领域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艺表示,《指导意见》着重强调了要强化完善流通服务,农资流通正是“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桥梁纽带。在加强流通功能方面,广东天禾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发力:一是把好农资采集质量关口,强化现代物流配送功能。农资流通企业作为生产和消费两端的桥梁和纽带,要站在国家粮食安全高度,从采购源头把好质量关口,保障农业生产投入物资的安全。二是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亟需得到提升,农村农业“绿色发展”理念亟需得到强化。农资流通企业作为连接广大种植户的桥梁和纽带,亟需构建涵盖提供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和统防统治等服务功能的、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企业转变。 针对如何进一步强化农资企业流通服务功能,刘艺建议企业加快现代农资物流设施改造升级,提升现代物流能力,以更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需要,设置合理终端配送网络,快速响应各地农业种植需求。内蒙古农牧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连喜也表示,在保证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的前提下,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企业应抓住“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机遇,主动向现代农资综合服务商转型,进一步加强终端网点建设,完善优化网络布局,升级改造县级标准化为农服务中心,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强化新型农技推广服务,释放网络红利,加快构建现代农资流通网络。同时,大力打造区域品牌优势,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提高品牌美誉度,从而增强核心竞争力。 机遇与挑战并存 因地制宜是关键 据了解,此次“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自2021年7月正式开始,为期2年,拟在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选择若干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力争通过两年试点工作,在试点领域和区域实现率先突破,探索更加成熟完善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完善相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体制机制,为全面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开好局、探好路、打好样。 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一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实践,需要克服很多现实困难,并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精准施策。经过多年探索,各地供销合作社及农资企业已经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的新模式、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