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要求除在建项目外,长江江西段及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岸线及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周边5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布局有重化工业定位的工业园区。
《计划》指出,要深入推进化工污染整治。强化化工污染源头管理,实施严格的化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严控在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禁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2018年,依法取缔位于各类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限期整改有排污问题的化工企业,推动化工企业搬迁进入合规园区;2020年,依法依规清除距离长江江西段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岸线及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未入园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小化工”企业,全面加强化工企业环境监管。
《计划》同时要求开展工业污染集中整治。完善开发区(含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体系,推进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建设。依法禁止印染、燃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等类别的小型企业或生产项目,巩固造纸、焦化、氮肥、印染等行业清洁化改造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