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我们起草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7年7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信箱为wang.xiaomi@mep.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35),并在信封上注明“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环境保护部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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