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问题。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从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地方机构、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等五个方面对改革进行了整体部署。
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是这次机构改革的标志性成果。这次机构改革加强了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经济、国家安全、网络信息、外交、机构编制、军民融合、审计、教育、农业农村等重大工作的领导,充实了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部门职责配置,强化了归口协调本系统本领域重大工作职能。
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着眼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