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三中全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战略部署、全国人民奔小康的重要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面对当前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进一步加强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购买力,有利于扩大内需,保持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良好势头,增加我国在国际合作与竞争中的回旋余地。在充分利用国外市场的同时,努力开拓国内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
《决定》内容丰富而全面,它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开放20年来的基本经验,也指出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既提出了跨世纪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目标和方针,又明确了促进各项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战略性,是进一步加强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全会高度评价农村改革2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创造的丰富经验,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全会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