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稀土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依法加强对稀土资源的保护,对稀土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同时,鼓励和支持稀土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持续提升稀土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稀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专家认为,《条例》首次以行政立法形式规范稀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规定了管理体制、项目核准、总量调控、综合利用、环境保护、销售流通、产品追溯、进出口管理、储备管理、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突出了保护性开发和坚持绿色发展的特点,对推动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规范稀土资源开发利用
稀土是现代工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和关键战略资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葛红林表示,稀土被誉为“工业维生素”,是高新技术产业和国防科技工业的关键原料,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资源,对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具有不可替代性。
中国稀土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敖宏介绍,稀土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科技工业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随着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节能电机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球稀土需求快速增加。
近年来,我国围绕稀土行业准入标准、行业整合、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产业发展良好,带动建立起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资源储量、产量、消费量、贸易量均居世界第一位,并持续加强稀土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为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瞄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我国加快稀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产业链不断完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品种不断丰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但稀土管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覆盖全产业链的管理职责、监管措施有待完善,产业创新能力和绿色化智能化水平亟需提高,行业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整治非法开采或非法冶炼分离、无指标或超指标生产、买卖非法稀土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手段不足、处罚力度不够。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产业链条的持续延伸,稀土产业缺少综合性法律法规的问题日益凸显,难以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稀土行业涵盖开采、冶炼分离、产品流通、二次利用、进出口以及储备等诸多环节,涉及中央政府多个管理部门,亟需依法建立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管理体制。
葛红林认为,稀土产业大而不强、全而不精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制度保障衔接、资源保护性开发、原始基础创新、行业秩序规范等方面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特别是在工艺绿色化、产品高端化、制造智能化方面有待提升,产业结构要持续优化,产业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敖宏说。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北方稀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培勋认为,《条例》为解决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开出了法治良方。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储备的有关规定,形成了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更有利于稀土资源的保护性开发;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支持稀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和产业化,更有利于稀土资源的高质化利用;建立起从国家到地方再到企业分层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治理体系,并首次对违法违规行为设定处罚标准,进一步加压引导行业秩序整顿,更有利于行业规范化管理。
《条例》致力于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相关负责人解读,国家对稀土产业发展实行统一规划,并突出科技创新。鼓励和支持稀土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对稀土二次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同时,实现绿色发展、安全生产。从事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的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矿产资源、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法律法规。
葛红林分析,《条例》鼓励行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支持稀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与产业化,有利于推进稀土产业传统领域强基转型与优化升级,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方向和新路径,在生产力水平上实现更大突破、更大发展。
我国是稀土资源大国和生产大国,多年来以不到全球40%的稀土资源供应了70%以上的稀土原料,为保障国内外需求作出重要贡献,但在稀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也面临较大压力。
葛红林表示,《条例》将稀土开采、稀土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管理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并要求加强环境保护,不但有利于从源头强化资源开发管理,而且充分表明了我国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的坚强决心。此外,《条例》鼓励支持稀土综合利用产业合规有序发展,将有效缩减行业对不可再生矿产资源的需求,延长矿产资源开采使用年限,降低废弃物排放对自然生态的危害,有力推动稀土产业安全绿色可持续发展。
敖宏介绍,中国稀土集团将坚持保护资源与开发利用并重。在大型资源利用基地建设和产业优化布局中,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供给端坚持稳中求进、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需求端着力创新驱动、不断拓展新的应用场景,两端发力实现稀土产业链供应链有序均衡发展,更好服务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加强规范有序发展
近年来,稀土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但私挖盗采、破坏性开采、无指标超指标生产、非法买卖稀土产品以及偷税漏税、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不但冲击了总量调控管理的权威性,而且滋生了黑灰产业链,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稀土作为有色金属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于铜、铝、铅、锌等大宗有色金属品种,产业规模相对较小,容易出现市场炒作,造成价格大涨大落,不利于稀土上下游产业链协调发展。
“《条例》是覆盖稀土全产业链的综合性法规,涉及稀土生产、流通、储备等环节,赋予了监管部门必要的监管手段、惩处依据和措施,为规范稀土市场经营秩序、改善产业发展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葛红林说。
在完善稀土全产业链监管体系方面,《条例》明确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管理要求。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稀土开采企业和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建立总量调控制度。国家根据稀土资源储量和种类差异、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市场需求等因素,对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优化动态管理。
同时,规范稀土综合利用,稀土综合利用企业不得以稀土矿产品为原料从事生产活动。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综合利用和稀土产品出口企业应当如实记录产品流向信息并录入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严格流通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收购、加工、销售、出口非法开采或者非法冶炼分离的稀土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生态安全,保障国家资源安全和产业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稀土全产业链监管体制机制,提高产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这些举措将有利于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动资源保护性开发、绿色化发展、高质化利用,有利于构建上下游、供需端共赢产业生态,形成稀土行业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敖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