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7月31日发布消息,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6·2”爆炸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安监总局、监察部审核批准,认定为责任事故,对涉嫌犯罪的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24名责任人分别依规依纪给予处分。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直接原因是:非法分包的大连林沅建筑工程公司(以中国石油第七建设公司大连项目部工程七队名义)作业人员在三苯罐区一储罐罐顶违规违章进行气割动火作业,切割火焰引燃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气体,回火至罐内引起储罐爆炸。管理原因是:大连石化分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没有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混乱,安全员擅自涂改动火作业票证,现场动火监护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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