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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石化联合会:关于协助做好 2022 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03-28访问次数:7864编辑:中国磷复肥网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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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优质企业,促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2022 年继续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为组织石油和化工企业做好培育遴选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达 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 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 3。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 10 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申请类别。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申请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 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附件 1)。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及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重点产品领域。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动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出了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航空航天与海洋装备、其他,共八大类 86 个方向,详见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 号文附件 2)。对重点领域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予以推荐。

另,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了完善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 4 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评价工作安排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动态管理的要求,每 3 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产品)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请第四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2019 年通过复核的第一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报复核申请书(见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文附件 4),积极参加复核工作。对于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达不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70%以上的,可申请复核相应产品为单项冠军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复核,并组织专家赴部分企业现场核查。 

三、其它 

1、请有关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将本通知转发至有关企业,组织所属企业积极参加申报、复核工作,我会将为企业申报、复核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同时,请有关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后续及时做好相关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经验总结、推广工作。 

2、请企业按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文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由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复核工作。中央企业负责本企业及下属法人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 

3、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文、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文、工信厅联政法函〔2022〕47号文等文件电子版,可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 


电  话:010-84885009、84885418

E-mail: hgscb5009@126.com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2 年3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