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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解读

2020-06-30访问次数:26974编辑:中国磷复肥网来源: [ ]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25号),以建设领域规模化消耗磷石膏为最终目标,在更广领域为磷石膏建材“找出路”。

  《通知》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提出了加强产品市场供应、加快完善标准规范、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快重点地区推广、实施示范工程引领、大力推广成熟产品、加快道路工程试验以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九个重点工作任务。

  《通知》明确了在宜昌市房建、市政、水利、园林等建设领域应大力开展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由宜昌市住建局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要落实责任,共同发力,加快推进成熟产品全面应用,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试点示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逐步提升应用比例。

  根据通知要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的原则,逐步提高磷石膏建材应用比重。自今年6月10日起,宜昌市城区及各县市区主城区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工程项目,限制水泥抹灰砂浆用于建筑内墙、外墙内侧和顶棚抹灰工程,全面推广磷石膏砂浆。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教育、卫生、康养、文化、体育、交通等公共建筑的内隔墙及石膏吊顶应采用磷石膏建材(防水、防潮功能部分除外)。全市房建、公路、市政、水利、园林领域工程项目应采用磷石膏水泥混凝土路缘石、生态护坡、透水砖、综合管廊等制品。鼓励政府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以及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应用磷石膏建材产品。推广装配式石膏条板、石膏基自流平砂浆等新型磷石膏建材应用技术,开展工程应用试点。全市分区域开展磷石膏建材产品及应用项目的环境影响监测,选取已应用磷石膏产品的房建、道路、园林、水利等代表性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监测。

  《通知》强调,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在顶层设计、政策落实、宜昌市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有效化解政策实施风险。积极推动省级层面出台关于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在宜昌市磷石膏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中明确专项资金,对应用磷石膏产品的工程项目进行奖补。要加大对国家、省、市关于磷石膏建材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的良好环境。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