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硫酸等6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0〕1983号)。本次发布的指标体系涉及硫酸、化学原料药、再生橡胶、锗、住宿餐饮、淡水养殖(池塘)6个行业,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其中,硫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从推动硫酸生产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持续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出发,分别规定了硫磺制酸、硫铁矿制酸、石膏制酸和硫酸亚铁掺烧硫磺制酸4种工艺路线的单套装置生产能力、二氧化硫总转化率、尾气处理装置、尾吸副产品是否利用、污染物产生量、产品特征等指标的分级基准值。 发布的6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将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落实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控制理念,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有效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