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团体标准
政策法规

新版内河禁运危化品目录征求意见c

2017-04-17访问次数:820编辑:中国磷复肥网来源: [ ]


近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向环保部、工信部、国家安监总局、海事局等相关部门发出《关于征求〈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制修订工作相关意见的函》,对新修订的《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遴选标准》(以下简称《遴选标准》)及新版《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禁运目录》)广泛征求意见。工信部也随后向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

新版《遴选标准》明确提出了6条遴选基本规则,将受冲击、摩擦、着火或其他引燃源有极高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易生成极敏感的爆炸性金属化合物的危险化学品,受热可能引起爆炸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为剧毒的危险化学品,水生急性毒性参数不大于0.01毫克/升的危险化学品,生物降解性为NR级别的危险化学品等列入禁运范围。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补充规则中明确指出,对于有些常用作水处理剂的非剧毒危险化学品,不被列入禁运范围。例如氯化铁、次氯酸钙、次氯酸钠溶液等。在本次《禁运目录》中,根据新标准筛选后的禁运品种为319个。除了保留2015版中的148种剧毒危险化学品外,与2015版相比,非剧毒危险化学品保留76种、新增95种、移除84种,总禁运非剧毒危险化学品种类数为171种。

此次更新中,受业界关注的2-丙烯腈再次被保留。虽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丙烯腈从“剧毒危化品”降为“一般危化品”,但2015年和本次征求意见的两个目录都将其列为内河禁运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