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集团记者:请税务总局介绍一下今年上半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总体成效如何,全国税务部门在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 罗天舒: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各类经营主体轻装上阵、助力高质量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有力推动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有三方面突出特点:
一是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上半年,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税费支持政策的主要受益者。
二是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半年,制造业及与之相关的批发零售业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818亿元,在各个行业中占比最高,达41%。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上半年,以锂电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外贸“新三样”相关制造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7.4%、38.4%和54.5%。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发展态势良好。
三是有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今年3月,国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在此基础上,我局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部署,积极推动在原有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引导企业更快更好加大研发投入。今年7月,全国共有30.8万户企业提前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享受减免税额约2300亿元。
为确保税费优惠红利及时送到企业手中,税务总局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
一是积极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出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的相关建议。如:积极建议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时点等。
二是便利税费优惠申报享受。连续第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已分4批次推出81条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近期正在研究接续推出第五批举措,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等税费优惠办理方式,最大限度为纳税人缴费人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
三是及时响应经营主体合理诉求。各地税务机关不断健全有关机制,成立专门团队4105个,构建1960个集中服务运营中心,不断完善税费争议化解和诉求解决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2.29亿户次,促进广大经营主体及时知晓和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