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产品抽查一直是地方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工作的重点,每年都会有相关抽检名单公布。产品不合格、企业曝光早已不是新鲜事,但是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则通知引起了行业人士的关注。
该通报的独特之处在于将生产端和流通端产品抽检情况分别公布。而从这组数据对比中可以看到,即使在上游生产端产品合格率高达93.5%的情况下,依旧有很多不知来源的产品流入市场,最终流通领域产品合格率仅有86.2%。特别是对化肥产品的抽查中,生产端产品合格率高达95%,而流通端仅有79.7%。据悉,在本次化肥的监督抽查中,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GB/T15063 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T21633 2008《掺混肥料(BB肥)》等国家标准及有关要求,对产品的总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百分率、氯离子、粒度、包装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而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总养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粒度、包装标识项目不合格。总养分含量不足将直接影响作物的生长发育、产量; 总氮是植物的主要营养元素, 缺少会影响植物的生长; 有效五氧化二磷主要是增强植物的抗性,促进根茎的生长; 氧化钾在植物生长过程中最重要的功能是促进酶的活化作用,促进光合作用和光合产物的运输; 粒度不合格将影响肥料的储存、使用
梳理不合格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发现:生产领域不合格问题主要存在于产品的颗粒大小上,占据了不合格产品的八成以上,包装标识不合格的只有一家。
而流通领域产品不合格的违规项目则相对较为隐晦,更难被发现。如包装标识、养分含量、粒度、某一养分含量等,其中包装标识不合格的只有四个,其余的均为含量不合格。
真相一:执法部门抽检方式还不够科学、抽检数量不够
按照复合肥GB15063-2009国家标准,化肥抽检有严格的数量要求。每袋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少于2kg,将采取的样品混匀缩分至约1kg,再缩分成两份封存。
实际情况是有些执法部门抽检数量、方式达不到规定,随意性极大,多数只是随机抽取其中一两袋,或直接从袋子里盛上几公斤样品完事。另外零售商怕执法部门抽查过多,扎烂包装袋不容易销售,不愿意让执法部门按规定抽检。由于抽检方式的不科学,不规范,毋庸讳言,期间不乏冤假错案产生。这或许才是黑榜的真相之一。
真相二:传统工艺需改进,频繁转产造成不合格品
滚筒工艺是典型的掺混工艺,利用蒸汽让原材料变潮后粘附在原料小颗粒上,在圆筒中滚动造成圆形化肥颗粒。企业为适应市场,频繁转产,导致前期生产、后期转产部分班次产品含量不够,造成不合格品。结合实际生产情况,传统滚筒工艺除非大批量持续生产不转配方,否则很难保证前后期质量一致。由于生产工艺受限,滚筒工艺配方在抽检时不合格率居多。当前如高塔,氨化等新型工艺,由于工艺先进,投料均匀,配比精确,不合格品很少。
真相三:企业为降低成本,添加氯化铵造成氯离子超标
复合肥按照氯离子质量分数分为硫基(氯离子含量≤3%)、低氯(氯离子含量3%-15%)、中氯(氯离子含量15%-30%)、高氯(氯离子含量≥30%)四类产品,氯离子的主要来源为氯化铵和氯化钾,长期使用中高氯复合肥会造成土壤酸化,作物烂根死苗。氮肥来源主要为尿素(氮含量46.4%,成本1600-1700元/吨不等,不含氯)和氯化铵(氮含量24%,成本400-600元/吨不等,氯离子含量≥60%)等,由于氯化铵价格低,在大田作物上使用风险小,企业会贴近国家标准在氯基复合肥里面添加一定量氯化铵。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添加氯化铵过多,导致氯离子含量超标,造成产品不合格。
真相四:部分企业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恶意误导消费者
当前假伪化肥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是用纯氮肥(多为氯化铵挤压氮肥)假冒复合肥,以玉米肥、大田追肥产品居多,起名为“晒肥”、智能肥等。
第二种是以中微量元素或添加剂冒充大量元素,常见的是以硫S、锌Zn、腐植酸Ha等。
第三种是假借进口肥之名,挂羊头卖狗肉,包装花里胡哨、标注美国、英国或中外合资等,误导消费者。
据调查,当前部分新型肥料已成为假劣化肥重灾区,其危害远甚于化学肥料。首先是部分肥料产品缺乏国家标准,企业打擦边球的情况屡见不鲜,另外就是企业为了突出产品差异化,成分添加较多,宣传推广标语更是五花八门,不合格情况也就明显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