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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质监局通报2018年第一季度市级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状况

2018-04-17访问次数:890编辑:中国磷复肥网来源: [ ]

 4月16日,韶关市质监局官网通报2018年第一季度市级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状况。通报称,2018年第一季度,该局组织开展了农资产品、化工产品、通用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日用杂品、输变电设备及产品等5大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经检验,23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产品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7.14%。检出不合格批次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86%。

本次共抽查23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本次抽查发现翁源县景发复合肥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复混肥料(型号规格:50千克/袋 15-6-9 氮磷钾总养分≥30% 含氯(低氯)),经检验氯离子超标而被判定为不合格(报告书编号为ZH20180007)。该产品标准值为≤15.0%,检出值35.8%,超标1倍多,氯是植物生长必需的营养元素之一,由于在自然界广泛存在和容易被作物吸收,农田中很少出现缺氯症状,而普遍担心的是过量施用含氯化肥对作物产量和品质产生氯害和不良影响,特别是对耐氯力弱的作物和含氯量高的土壤,可见含氯过高会对作物品质、产量、土壤质量等方面会产生一定影响,且现对环保要求高的大环境下更加要慎重,出现不合格的原因是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原料质量控制不严,工艺技术水平低等造成不合格。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复混肥料中氯离子超标的问题,建议一是建立建全质量保证体系,二是企业要改进工艺和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质量。三是入厂原料把关不使用劣质原料,四是需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和监督抽查力度,促使企业提升质量,确保其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

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局有关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力度,严格后处理时限,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同时,对产品质量问题突出,或存在区域性质量问题的产品,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提高后处理工作的有效性,切实抓好产品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水平。